一、熔炼的防火措施
(1)燃油储罐与熔炼车间应根据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保持必要的防火间距或用防火墙分隔。
(2)储罐、油泵、管道、阀门等燃油设备,需动火维修时,必须进行认真清洗,除去油垢,进行通风排除油挥发气,并用检测器进行检测,在确认没有危险后方能动火。
(3)当使用锯割方法拆除连接的管道或设备时,在施工方便的情况下,要采用边锯割边冷却的方法。
二、表面处理的防火措施
(1)采用水风管道,利用高速气流与水面撞击产生的水花,冲洗气流中的粉尘,使粉尘随时落人水风管道的水池里。
(2)降低风道中的粉尘浓度,吸收空气中的热量,提高空气中的相对湿度,达到除尘、降温、消除火源、排除静电的月的。
(3)风道要经常检查,清除污水、补充新水;挡水板下的挡板必须浸入水面下200mm,以保持水量,防止管道堵塞,定期清理沉淀池中的粉尘和纤维。
(4)没经批准,没有防范措施,严禁一切火种入内。
(5)建筑物要宽敞高人,高度应在4m以上。电气设备应采用封闭型或防爆型,开关等应集中封闭在固定的开关箱内。
(6)采暖通风的热风机等设备、其风量应与吸尘罩的排风量大致相等,以免铝粉尘在加热器上堆积。抛光时产生的抛光灰要及时清除,防止堆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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