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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加强我市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理流程。肇庆市生态环境局与肇庆市卫生健康局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肇庆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若对本《征求意见稿》有意见与好的建议,请于2024年10月27日前将《肇庆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通过邮箱反馈至肇庆市生态环境局。
征求意见期间,针对本《征求意见稿》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可附相关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758-2781088
反馈邮箱:zqhjjggzx@zhaoqing.gov.cn
通讯地址:星湖东路76 区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固管中心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4日
附件1.《肇庆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肇庆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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