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工业VOCs第三方治理政策研讨会”成功召开

|
2016年06月17日 11:01:56
|
33070 浏览
|
  【铝博士网】 2016年6月15日,由国家环境保护石油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与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共同组织的工业VOCs第三方治理政策研讨会在京举行,深入讨论了VOCs市场现状,分析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若干适合现阶段工业VOCs第三方治理的制度建设及管理方面的建议。国家发改委环资司环保处冉青松、中国石化能源管理与环境保护部副局长刘春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环保处副处长郭庭政、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二局处长李靖、VOCs工程技术中心管委会主任魏巍、中国环境科学学会VOCs专委会秘书长叶代启等出席,会议由环境商会首席环境政策专家骆建华主持。
 
    根据中国环境规划院研究结果,VOCs排放量约在3100万吨。《大气污染防治法》、“气十条”明确提出要对VOCs的排放进行监测和治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VOCs排放和监测,并且对重点企业的VOCs排污进行排污费的收取。目前,已有11个省市出台VOCs排污收费政策。北京已经制定了详细的排污收费标准,而上海则对重点行业VOCs减排改造制定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
 
    按照目前的收费标准,VOCs的监测及治理市场规模预计将在千亿级别,远超传统大气污染物治理市场。同时,VOCs排放涉及行业众多,除了石油石化行业外,还包括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医药、电子等数十个重点排放行业,未来随着排放标准的提高以及监管行业的扩大,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容可能性极大。
 
    “综合整治+油气回收+源头控制”——是十三五期间控制VOCs的重要手段。十三五期间,预计国家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开展VOCs综合整治。
 
    与NOx、SO2、除尘等传统大气污染治理不同,VOCs治理行业非常散碎,单体项目的标的额小。
 
    由于VOCs控制技术复杂,不仅需要末端治理,甚至涉及整个生产过程的清洁化,对于生产企业来说难以自行解决,就需要专业的第三方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对污染企业的排放环节进行识别,在此基础上提出VOCs治理的综合解决方案。若VOCs排污收费制度在全国范围各行业全面施行,加上新环保法实施后监管的日益严格,众多的VOCs排放企业将面临巨大的减排压力。因此,第三方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市场也将快速释放。
 
    虽然在政策支撑下,VOCs治理市场已启动,但经济因素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VOCs治理市场的发展。好的环保企业虽然有了较为成熟的治理技术,但是通常一次性投入较大,加上后期需要一定的运营费用,这很大程度上加重了排污企业的经济负担,在目前VOCs治理项目基本全部为排污企业自有资金投入的形势下,严重限制了其减排的积极性。并且,在全国统一的行业排放标准、排污收费标准没有出台之前,区域性的减排要求也会降低生产企业产品的价格竞争力,企业更加没有动力上环保设备。
 
    对于石化这类相对集中、收益好、发展快的行业来说,资金问题尚可解决,但对于喷涂、包装印刷、家具等其他众多收益不高、企业规模小、对治污承受能力有限的行业,征收排污费、以奖代补等措施刺激效果有限,经济压力不利于这些行业推进VOCs排放控制。
 
    此次研讨会讨论认为,对于VOCs治理,国家除了强制性管理制度,也应考虑出台一些经济性的鼓励措施和手段,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鼓励、推动石化行业发展第三方治理模式。
 
    从“十一五”期间开始,我国电力行业开始实践大气污染第三方治理。利用第三方环境服务商的专业力量,系统、持续施治,有效提高了污染治理水平。冶金等行业也已经开始实践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探索在VOCs治理领域探索出第三方治理模式,全面提升石油石化行业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水平。地方化工园区等也可类似操作,出台适当的经济鼓励措施,对排污企业及其引入的有专业资格的第三方治理机构给予奖励或减免一定税负等优惠措施。
 
    第二,实施多种经济政策支持第三方治理机构。
 
    实施税收优惠等多种经济手段,通过推动项目融资、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贴息、引导环保基金进入等方式,为好的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提供资金支持。
 
    第三,明确污染物产生企业与第三方治污企业的法律责任。
 
    排污企业和第三方治理企业作为两个环境责任主体,各自法律责任的边界需要进一步明确。应根据双方合作方式、具体的环境违法行为具体界定各自的法律责任。例如,产污企业不能因为将污染治理委托给第三方,就将全部环境责任转嫁给第三方;产污企业尽到合同义务和监督责任,但由于第三方治理企业的责任造成污染的,也应由第三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拓展环境服务企业的融资渠道。
 
    对于承担第三方治理项目的环境服务公司,鼓励银行对其实行应收账款、收费权质押贷款等服务创新,并在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还贷条件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开展第三方治理的环境服务公司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大对其担保力度。
 
    第五,建立合理的政府补贴/风险保障机制。
 
    由于很多VOCs排放行业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第三方治理模式下存在较大的支付违约风险,应当建立相应的风险保障机制。VOCs的来源从根本上主要源于石油产品,可以研究从原油、石油产品的流通过程中征收VOCs治理基金的办法。
 
    参加此次研讨会的还有来自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环保产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工信部赛迪研究院、交通部规划院环境所、重庆环科院、北京环科院、中石油安全环保研究院、北燃集团研究院、上海石化安全环保部、青岛大炼油安环部等机构代表,以及来自先河环保、北京雪迪龙、中国寰球工程公司、青岛华世洁、西安艾塞尔、东莞富利等VOCs治理企业代表共六十余人。

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且仅代表原作者观点。凡注明来源为“铝加网”的文章,版权均属铝加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必须与铝加网(电话:18925937278)联系授权事宜,转载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铝加网。铝加网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和有悖本文原意的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全部评论(0
登录,参与评论前请先登录
暂无评论
询盘
联系方式
电话 暂无! 手机 暂无!
联系人 暂无! 地址 暂无!
电话 暂无!
手机 暂无!
联系人 暂无!
地址 暂无!
凤铝铝业展馆首页
来源
发布
加载中....
取消
保存海报 微信好友 朋友圈 QQ好友
提示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