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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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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0日 1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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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15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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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提到,《行动方案》的出台是为了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加大力度完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网络,提升消费品质,促进电动汽车更大范围内购置使用。


  《行动方案》的主要目标为:通过持续健全充电网络、提升充电效能、优化服务品质、创新产业生态,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电动汽车更大范围内购置使用。


  到2027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建成2800万个充电设施,提供超3亿千瓦的公共充电容量,满足超过8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实现充电服务能力的翻倍增长。


  保障机制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统筹推进《行动方案》落地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加大对车网互动的支持力度,指导新能源汽车企业配合开展相关功能开发和标准制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工作,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交通运输部要着力督导公路沿线、交通枢纽以及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充电设施建设。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要加强充电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指导标准制定。


  具体来看此次行动方案的重点内容:


  补强城市快速充电网络。建设快充为主、慢充为辅、大功率充电为有益补充的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实现城市各类停车场景全面覆盖。到2027年底,全国城市新增160万个直流充电枪,其中包括10万个大功率充电枪。


  加快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更新改造。打造有效满足电动汽车中长途出行需求的城际充电网络,进一步加密充电设施点位布局。到2027年底,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新建改建4万个60千瓦以上“超快结合”充电枪,鼓励建设大功率充电设施。


  补齐农村充电设施建设短板。到2027年底,在尚未建设公共充电站的乡镇行政区至少新增1.4万个直流充电枪,其他地区根据需求进一步扩大建设规模,实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设施全面覆盖。


  提高私人充电设施建设规模。新建居住区要按规定在固定车位全部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既有居住区要因地制宜补充充电设施,提升公共充电服务能力和私人车位建桩比例,同步开展配套供配电设施改造。


  推广居住区“统建统服”模式,实现居住区充电桩“有人建、有人管、可持续”。到2027年底,打造1000个“统建统服”试点小区,实现私人充电桩接入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持续扩大车网互动试点范围。到2027年底,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范围有效扩大,新增双向充放电(V2G)设施超5000个,反向放电量超2000万千瓦时。


  加快配电网升级改造。将充电设施接入需求纳入配电网规划,推广应用智能有序充电。强化报装接电服务保障。积极拓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业务办理渠道,进一步简化居民充电桩报装申请资料。


  提升公共充电场站服务质效。加大高品质、高效能、高可靠性的设施供给,切实提升用户充电体验。深化政府充电设施监测服务平台功能建设,不定期开展充电站点和运营商服务质量评价,健全评价结果运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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