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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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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9日 1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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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主要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抢抓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技术创新和数字化发展机遇,推动我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管得住才能放得开,加快构建低空经济发展协调机制,加强低空安全监管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培育壮大市场经营主体,推动低空新技术、新场景、新业态应用,因地制宜、规范有序推进我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全省低空经济发展初具规模;低空空域管理机制基本建立,低空管理体系有效运行,重点区域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低空智联网络日趋完善,低空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低空产业体系更加健全,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推动建设一批低空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形成一批低空物流、低空应急等特色应用场景。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


  1.开展低空空域划设。加强军地民低空空域协同运行,建立空域使用灵活转换协调机制,依法依规完成全省空域基础分类划设工作,制定低空空域划设与空域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省交通运输厅、民航贵州监管局、民航贵州空管分局、贵州民航集团、各市〔州〕人民政府等。以下措施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市〔州〕人民政府,不再列出)


  2.构建低空飞行航线网。军地民相关部门协作,综合考虑应用场景需要,制定发布目视飞行航图,依法依规划设与空域资源、航路设计相匹配的低空飞行区域和航线。(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省交通运输厅、民航贵州监管局、民航贵州空管分局、贵州民航集团等)


  3.提升低空飞行安全管控能力。推动建立快速预警、精准识别、有效处置的低空安防解决方案。建立健全省级飞行准入、飞行监管、空地安全等标准和规范,制定完善山地特色飞行地方标准,保证低空飞行运行安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科技厅、省气象局、民航贵州监管局、民航贵州空管分局、贵州民航集团等)


  (二)建设低空智联基础设施


  4.建设全省低空智能网联系统。建立省级低空智能网联平台,提高低空飞行航线快速审批报备、航空情报服务、气象精细化监测预报预警、空中风险识别、空中监视调度等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大数据局、省交通运输厅、省气象局、民航贵州监管局、民航贵州空管分局、贵州民航集团等)


  5.建设“数字底座”基础设施。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航线、公共服务测试场、验证试飞基地、导航、5G—A基站网等,加强低空飞行通信、导航、气象、飞行监视、电磁环境监测等设施建设,融合应用通感一体化等新技术,夯实低空飞行“数字底座”。(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大数据局、省气象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民航贵州监管局、民航贵州空管分局、贵州民航集团等)


  6.建设地面基础设施。科学规划并合理布局垂直起降设施、无人机起降点、飞行营地等地面基础设施。优先在旅游景区、物流枢纽等重点地区新建或改造一批起降设施。统筹闲置场地复合利用,推进已建成的应急救援起降点与低空起降设施融合使用。鼓励支线运输机场发展通航业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贵州民航集团等)


  7.加强低空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低空气象数据研究院和气象监测装备研发制造中心,建设低空气象监测设施和预报预警系统。支持依法依规开展低空气象数据流通交易,探索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复杂山地气候条件代表性和气象赋能低空经济示范性的经营新模式。(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民航贵州监管局、民航贵州空管分局、贵州民航集团等)


  (三)提升低空产业竞争力


  8.培育发展低空航空器整机总装制造产业。招引培育一批低空整机制造企业,支持产品已进入适航取证阶段的低空整机制造企业在黔设立整机制造中心,构建以整机总装为牵引、关键零部件协同配套的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等)


  9.巩固提升航空发动机产业发展。以贵阳贵安、安顺市发动机产业为基础,加快构建低空飞行器发动机研发、整机制造、核心零部件制造等全产业链,促进航空发动机上下游企业联动发展。(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等)


  10.积极推动低空零部件与新材料产业发展。推动框架结构件、精密锻铸、起落架、机载悬挂和航空材料等领域高质量发展,提升航空用碳纤维复合材料、陶瓷复合材料和轻型合金材料等应用技术水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等)


  11.培育发展航空数字技术装备产业。用好通信网络5G、大数据、低空通信感知、高精度导航等先进技术,集聚飞控系统、航电系统、主控芯片、精密元器件、核心传感器、机载态势感知等装备制造企业,培育发展通信、导航等低空飞行数智软件研发产业。(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等)


  12.打造航空电池与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加大动力电池技术在无人驾驶航空器领域中应用的力度。加速推动动力电池新材料项目落地,布局eVTOL航空器电池生产线,打造航空电池研发生产基地。(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等)


  13.培育引进多元市场主体。实施低空企业招引培育计划,引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支持发动机、航空新材料、动力电池等企业做强做大。做好低空创新孵化,聚力打造“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等)


  14.发展低空航空器维修服务。建设低空航空器维护维修基地,拓展发动机维修、高附加值部附件维修等通航维修领域,支持依法依规开展符合安全标准的低空航空器改装及内饰设计。开展航空器及零部件销售、托管、租赁等相关服务。(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贵州民航集团等)


  15.推动产业开放合作。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经济带、京津冀等地区协同发展,推动产业资源共享。鼓励跨国公司、国外科研机构等在我省开展科技创新研发活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投资促进局、贵州民航集团等)


  (四)打造低空特色应用场景


  16.发展低空农林作业。支持利用无人机开展病虫害防治、喷药、施肥、播种等农业作业和森林灭火、航空护林等林业作业。(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


  17.发展低空监测作业。重点围绕国土资源勘测、基础测绘、生态环境监测、地质灾害调查等需求,开展无人机行业监测,推广无人机在铁路、电力、城管、安防、水务、水利、生态等领域的巡查巡检应用。(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等)


  18.发展低空应急监测和救援场景。依托运输机场、通用机场建立应急航空救援备勤基地,开展空中侦查勘测、空中消防灭火、空中紧急救援、空中紧急输送、空中搜寻救助等领域应用。支持省内通航企业引进大中型直升机、无人机等航空器参与应急救援服务。(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业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


  19.发展低空物流业态。逐步建设城市无人机低空物流航线网络。聚焦“干—支—末”物流配送需求,建设无人机物流节点,规划无人机低空运行航线,开展无人机城际运输及末端配送应用。探索“低空+山区无人机物流”模式。支持利用无人机在邮政快递业中开展智能化、绿色化场景应用,探索无人机融入县乡村三级寄递网络体系。(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贵州民航集团等)


  20.发展高速公路低空应用场景。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等建设直升机起降点、无人机服务基站及充换电设施,开展应急救援、交通巡检与执法、物流联运等应用。(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应急厅等)


  21.发展低空运动。加快建设航空飞行营地、航空运动俱乐部和飞行训练基地,持续推广国际高桥极限运动邀请赛、“翱翔贵州”滑翔伞公开赛等知名赛事活动,加快发展跳伞、航模、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模拟飞行等航空运动,做强低空运动品牌。(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贵州民航集团等)


  22.发展低空旅游。依托“黄小西吃晚饭”等特色旅游资源,打造特色低空旅游航线,因地制宜发展低空旅游。深挖“机景联动”“鸟瞰体验”等创新旅游体验场景应用,拓展山地旅游体验。开发科普研学特色产品,建设低空经济研学基地。(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科协、贵州民航集团、贵旅集团等)


  (五)强化低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训


  23.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低空经济研发机构落地,鼓励企业参与国家及省级科技重大专项,承担相关科研项目。支持企业与航空院校、科研机构在固定翼飞行器、直升机、无人机等领域的产学研用合作,推动新一代航空器军民两用科技成果转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等)


  24.打造低空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建设一批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低空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创新载体,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科研院所等相关机构合作,推动本土航空企业技术创新发展。强化低空经济产业技术创新支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25.加强低空人才培训。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各具特色的航空教育培训基地,开展航空模拟、私人飞行驾照、无人机操控、航空法律法规等培训活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贵州民航集团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推动建立军地民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机制,统筹协调全省低空经济政策规划、低空空域管理及相关重大事项等。(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二)加强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依托省“四化”及生态环保、新动能基金等发展低空经济,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低空经济领域投入力度。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低空经济领域企业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贵州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黔晟国资、贵州民航集团等)


  (三)加强人才保障。加大低空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引进力度,支持建设科学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平台。加强校企合作,探索“订单式”人才共培共育模式。研究组建我省低空经济发展研究机构及专家委员会。(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气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贵州民航集团等)


  (四)加强用地保障。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对低空经济产业研发创新、航空类试点示范工程和起降场等重点项目依法依规予以用地保障。(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等)


  (五)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监管机制,明确各地各有关单位安全职责。完善科学合理的应急救援体系,提升低空安全应急能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市场监管局、省应急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厅、民航贵州监管局、民航贵州空管分局等)


  (六)加强统计监测。研究制定低空经济重点领域和方向统计目录,探索适应低空经济发展的统计方法,建立完善低空经济统计监测体系,规范准确反映我省低空经济发展态势。加强低空经济统计监测结果综合应用。(责任单位: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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