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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联合五部门共同印发《关于推动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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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21日 16: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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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河航运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运能大、成本低、绿色低碳等比较优势。为推动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近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共同印发了《关于推动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交水发〔2025〕60号,以下简称《意见》),以全面构建畅通高效、绿色智慧、安全韧性、保障有力的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为目标,提出了发展思路和任务目标。


  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内河航运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2022年4月第十九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2月第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先后作出“加强沿海和内河港口航道规划建设,优化提升全国水运设施网络”“强化‘公转铁’、‘公转水’”“优化主干线大通道,打通堵点卡点”等一系列重要部署,为内河航运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内河航运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内河货运量、货物周转量、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船舶平均吨位等关键指标实现翻番,为推动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2024年我国三级及以上航道里程达到1.6万公里,比2012年增长62%,长江、西江、京杭运河等主干线大通道能力持续提升,江汉运河、江淮运河建成通航,平陆运河等一大批重大工程加快推进。港口能力不断提升,2012年以来年均增长10个万吨级以上泊位。2024年内河亿吨大港已经达到了23个,是2012年的2.3倍。随着内河港口和航道能力的提升,2024年内河航运货运量达到49.5亿吨,是2012年的2.2倍,货物周转量达到2.2万亿吨公里,是2012年的2.9倍。


  此外,船舶装备水平显著提高,运输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先后实施两轮老旧船舶报废更新政策,货船单船平均吨位由2012年的不足700吨提升至目前的1790吨,长江干线内河货船平均吨位达到2207吨。在国家“两新”政策的支持下,去年拆解老旧船舶2500艘,新建了一批大型化、标准化、专业化、清洁化船舶。同时,运输组织不断优化,2024年长江干线江海联运量达到15.6亿吨,约占长江干线总运量的40%。运输服务模式不断创新,长三角集装箱经过河海直达运输,由三省一市直达运抵洋山港出海,运输时间平均缩短2天,单位集装箱物流成本降低约800元。


  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快速发展,从无到有、由点到面,实现了规模化应用,目前已有超千艘新能源内河船舶。长江经济带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基本实现常态化,2024年用电量达到1.9亿度,是“十三五”期最高年份用电量的4倍,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3.3万吨,有力服务支持长江大保护。智慧航道建设成效明显,长江干线2800多公里航道实现了电子航道图的全覆盖。智慧港口发展步伐加快,一批内河自动化码头、智能堆场项目建成已经投入使用。


  加快构建内河航运“1+1+N”政策体系


  当前,我国正处于奋力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内河航运在做强国内大循环、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中的作用进一步凸显。目前,内河航运仍然存在短板和不足,航道还存在堵点卡点,港口枢纽辐射能力不强,运输组织化水平还不高,在综合交通运输中的比较优势没有充分发挥,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为更好发挥内河航运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作用、优势和潜力,交通运输部以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为统领,着力构建新时代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1+1+N”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内河航运基础设施“硬联通”和运输服务“软提升”。


  第一个“1”是今年3月印发的《推进实施内河水运体系联通工程行动方案》,聚焦基础设施“硬联通”,紧紧围绕打通内河航运堵点卡点,促进物流降本提质增效,着力优化主干线大通道、全面畅通高等级航道网、巩固提升港口枢纽能级。


  第二个“1”则是《意见》,聚焦运输服务“软提升”,推动设施装备、运输组织、运输服务能力提升,推动绿色低碳、智慧创新转型,加快构建畅通高效、绿色智慧、安全韧性、保障有力的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N”是实施一系列专项行动。近期重点推进实施长三角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先行行动,后续还将在智能航运、绿色发展、智慧转型等方面持续发力,出台措施。


  据介绍,为配合上述政策体系实施,交通运输部正在组织开展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交通强国专项试点,通过实施一批特色鲜明、效益显著、带动性强的试点项目,引领带动全国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


  提出7个方面23项重点任务


  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意见》提出,到2030年,我国高等级航道电子航道图覆盖率达到85%,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实现铁路进港100%覆盖,全国内河机动货船平均净载重吨达到1900吨以上,新建船舶新能源清洁能源应用比例进一步提高,长三角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基本建成,内河货运量、货物周转量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占比进一步提升。


  围绕目标任务,《意见》从7个方面提出了23项重点任务。


  提升设施装备水平方面,提出了提升航道网络畅通服务水平、强化港口综合运输枢纽功能、提升船舶标准化专业化水平等3方面重点任务,着力推动内河航道、港口、船舶更高水平协同,筑牢高质量发展基础。


  提升运输服务水平方面,提出了激发市场经营主体活力、发展内河水运网络货运平台、强化水路客运管理、加快发展航运服务业、建设统一开放市场等5方面重点任务,着力打造全程物流经营人和综合运输服务商,优化市场运力结构,促进内河航运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增强高质量发展效能。


  提升运输组织效率方面,提出了大力发展水水中转、强化综合运输一体衔接、因地制宜发展船队运输等3方面重点任务,提高内河航运组织化水平,拓展高质量发展空间。


  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方面,提出了发展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打造绿色低碳港口、建设绿色美丽航道等3方面重点任务,结合不同场景,加快新能源清洁能源推广应用,推动形成绿色航运产业链,厚植高质量发展底色。


  推动智慧创新发展方面,提出了推动设施装备智慧化、推动运营服务智慧化、推动行业管理智慧化等3方面重点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新动能,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


  加强与经济产业融合方面,提出了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推动港产城协同发展、促进交旅融合等3方面重点任务,推动内河航运更好促进国内大循环,释放水运发展活力。


  提升行业治理能力方面,提出了夯实行业治理基础、保障行业生产安全、加强人才和文化建设等3方面重点任务,推动完善法规制度,优化行业监管,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


  内河航运发展涉及基础设施、装备制造,还有运输组织及产业融合、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方面面。为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意见》要求,各级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加强协同,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予以资金支持和要素保障,共同推动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鼓励地方创新航道综合开发模式,积极拓展投融资渠道,深化以电促航,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运营;鼓励各地围绕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积极申报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引领带动全国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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