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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与科技局、肇庆新区科创工贸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经济促进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4〕4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等进行审核,于11月13日(星期三)前将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和企业申报材料(含2套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我局(装备电子科)。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4〕40号)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8日
(联系人:焦慧婷,电话:2268981)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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