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肇庆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
珠江西岸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作母机类
制造业发展专题)项目计划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江西岸工作母机类制造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粤经信珠西〔2015〕363号)和《关于组织申报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支持工作母机类制造业发展专题)项目的通知》(肇经信产业函〔2015〕15号)的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联合组织了2015年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支持工作母机类制造业发展专题)项目申报。经全市各有关单位自愿申报、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当地财政部门联合推荐和项目初审、专家评审等,提出肇庆市2015年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支持工作母机类制造业发展专题)项目计划,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1日(共6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服务科)、市财政局(工贸发展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人:李海军;联系电话:2268981
市财政局联系人:石敏,联系电话:2227021
附件:肇庆市2015年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支持工作母机类制造业发展专题)项目计划
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肇庆市财政局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