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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广绿色装备 《江西省推动工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方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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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5日 09: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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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江西省推动工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大力推广,对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推广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的锅炉、电机、变压器等用能设备,鼓励企业开展设备能效改造提升。围绕重点用水行业,推广共性通用和行业适用的节水设备,改造工业冷却循环、废水处理回用等系统。加快减量化、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回收利用、再制造等细分领域设备应用,重点推广短流程炼钢、再生有色金属冶炼、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拆解利用等资源综合利用设备。推动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应用环保绿色装备。


江西省推动工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工信部等七部门《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和我省有关方案的部署要求,推进我省工业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加快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着力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实施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以设备更新为抓手,力争每年推进实施1000个左右重点技改项目(含改建、扩建、迁建),推动10000家左右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带动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5000亿元左右,其中,工业技改投资2000亿元左右。


力争到2027年,全省工业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达到90%、7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全员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进一步下降,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高。


二、加快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一)打造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标杆。加快工业互联网、物联网、5G、千兆光网等新型网络基础设施规模化部署。大力推广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增材制造装备、工业机器人、工业控制装备、智能物流装备,规模化运用工控设备、智能检测设备、自动化传送设备、自动导向搬运机器人(AGV)等轻量化数字设备。以中小企业为主体,重点推广智能传感、数据采集和联通等设备,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制造单元、智能产线、智能车间(数字车间),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智改数转网联”全覆盖。面向链主和龙头企业培育一批“数字领航”企业,面向专精特新企业打造一批“小灯塔”企业,以工厂智能化、管理信息化、生产精益化为重点建设一批“数智工厂”,分行业分类型培育一批5G工厂、“5G+工业互联网”、两化融合、智能制造等数字化转型示范标杆,引领广大企业“看样学样”。


(二)推动行业数字化改造扩面覆盖。开展数字化转型入企诊断工作,对全部规上企业开展入企深度问诊。围绕产业链协同数字化改造,实施“一链一场景”改造,重点推动装备制造业更新面向特定场景的智能成套生产线和柔性生产单元,电子信息制造业推进电子产品专用智能制造装备与自动化装配线集成应用,原材料制造业加快无人运输车辆等新型智能装备部署应用,推进催化裂化、冶炼等重大工艺装备智能化改造升级,消费品制造业推广面向柔性生产、个性化定制等新模式的智能装备。支持产业集聚优势明显、有规模实力的区域,建设“产业大脑”,推动产业链关键企业数智化改造,带动上下游整体数字化转型,实现重点行业“产业大脑”全覆盖。面向县(市、区)和开发区开展数字化转型试点,推进“工业互联网+园区”建设,鼓励大型集团企业、工业园区建立各具特色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重点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赋能全覆盖。


(三)加强数字化转型支撑体系建设。加快构建“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数字化诊所、数字专员”三级服务体系,分类建立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池,常态化保持1000人以上的数字专员队伍、100家左右的数字化诊所,培育一批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遴选一批技术能力强、企业认可度高、能够切实服务我省制造业企业的数字化服务商,尤其是装备制造企业中培育数字化服务商,形成面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的产业和技术支撑能力。常态化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综合发展水平评价,大力推动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智能制造成熟度和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等贯标(评测),建立完善的市场化采信机制。


三、加快推动重点行业设备更新


(四)加快低效老旧设备替代。针对石化化工、有色、建材、钢铁、纺织、食品、医药、家具、船舶、陶瓷等传统优势产业,加快推动老旧低效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石化化工行业重点淘汰服役10年以上的老化生产设备,包括反应釜、精馏塔、换热器、储罐,以及老旧落后的分析和检测仪器等设备。有色行业加快更新矿山自动化开采装备、铜冶炼炉绿色化升级装备、高性能硬质合金材料制造装备、高性能铜产品制造装备、钨绿色冶炼工艺装备、稀土冶炼工艺设备、铝型材生产设备。建材行业支持更新粉碎、配料、搅拌、装卸、物流等设备。钢铁行业支持更新铁精矿生产、尾矿充填采矿、带式烧结机、高炉、转炉、电弧炉、炭化室、钢结构加工等设备,金属制品行业支持更新横列式线材轧机、折弯机等设备。纺织服装行业支持更新转杯纺纱机等棉纺设备、少水化印染装备、智能吊挂设备、自动缝制设备、数控针织设备等。食品行业支持更新投料、码垛、除尘、金属检测、粉碎、灌装机、包装、灭菌、追溯等设备。医药行业围绕原料药、制剂、炮制、反应器等领域,推动全流程监测设备、制剂一体化设备等更新。家具行业支持更新成型、剪切、压力、焊接、冲床、折弯、喷涂、切割、起重、转运、机械手等设备,加快推进“油性漆”改为“水性漆”。船舶行业支持更新吊装、钢材加工、精密加工、焊接等设备和管理体系软件。陶瓷行业支持更新原料、成型、烧炼、彩绘等生产设备。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分类加快老旧设备替代和不达标设备淘汰。


(五)加快更新升级高端先进设备。针对航空、光伏、锂电、新能源汽车等发展迅猛、技术迭代快的行业,鼓励企业适应发展需求,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航空行业重点围绕大飞机关键部件、航空发动机制造及总装集成能力、供应链配套能力等建设,加快更新锻铸件自动淬火、小件半集成(自动化)、激光扫描、打磨抛光、数据采集分析、复材加工等设备。光伏行业推进由P型向N型转型,更新大热场单晶炉、高线速小轴距多线切割机、多合一镀膜设备、大尺寸多主栅组件串焊机等先进设备。锂电行业加快生产设备向高精度、高速度、高可靠性升级,重点更新超声波焊接机、激光焊接机、注液机、分容柜等设备,推动传统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线向高压实高能量密度改造。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行业适应轻量化、智能化等需求,重点更新一体压铸成型、自动化工业机器人等设备。


(六)鼓励更新升级试验检测设备。针对石化化工、电子信息、有色、医药、船舶、食品等行业,在设计、测试、工艺等中试验证和检验检测环节,更新一批先进设备,提升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重点推动设计验证环节更新模型制造设备、实验分析仪器等先进设备;测试验证环节更新机械测试、光学测试、环境测试等测试仪器;工艺验证环节更新环境适应性试验、可靠性试验、工艺验证试验、安规试验等试验专用设备,以及专用制样、材料加工、电子组装、机械加工等样品制备和试生产装备;检验检测环节更新电子测量、无损检测、智能检测等仪器设备。围绕光学仪器、功能食品、中药、集成电路、精细化工等重点行业,建设一批检验检测平台。


(七)大力推广绿色装备。对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推广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的锅炉、电机、变压器等用能设备,鼓励企业开展设备能效改造提升。围绕重点用水行业,推广共性通用和行业适用的节水设备,改造工业冷却循环、废水处理回用等系统。加快工业固废减量化、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再制造等细分领域设备应用,重点推广短流程炼钢、再生有色金属冶炼、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拆解利用等资源综合利用设备。推动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应用环保绿色装备。


(八)提高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石化化工、民爆、烟花爆竹等行业老旧装置综合技术改造,提升化工园区安全能力。鼓励企业加强安全设备、工艺、技术和材料等改造,深化“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增强安全生产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能力。加大安全应急装备在重点领域推广应用,在民爆、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机器人替人、智能化管控”。


四、强化优质设备与消费品供给


(九)提高优质装备供给能力。围绕大规模设备更新需求,强化创新引领,积极发展面向制造业、能源、建筑、交通运输、农业等重点领域的装备产品。汽车行业重点提升发展纯电动商用车、纯电动特种车、智能网联汽车、高效内燃机、新能源汽车变速器、高性能动力电池、稀土永磁电机、车用大功率驱动电机、先进传感器、车载电子电气架构、车载终端、域控制器等整车及关键零部件领域,实现商用车电动化、乘用车规模化。电线电缆行业积极发展现代交通电线电缆、海底电缆、超(特)高压电力电缆,延伸发展风电、光伏、机器人以及航空航天等新能源电缆、智能电缆以及特种电缆等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变电设备和电瓷等行业积极发展智能与节能型输变电设备、超(特)高压悬式绝缘子等产品。积极培育发展数控机床、机器人、大型模具、智能仪器仪表、应急救援设备等装备产业,补齐产业短板。


(十)促进优势消费品产业提质升级。围绕大规模消费品以旧换新,鼓励食品、服装、建材、家具、中医药等优势行业加强技术、产品、营销和服务创新,积极创造有效需求。服装行业推广应用三维人体扫描、智能化缝制、虚拟设计等先进技术,融合传统文化、地域文化等元素,大力发展创新设计、个性化定制产品。中医药、食品行业适应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积极开发健康、休闲、养生、益寿等功能产品。建材和家具行业加快向一体化、智能化发展,推广全屋定制、绿色环保的现代家居产品。


(十一)加强质量品牌建设。鼓励企业健全完善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能力,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大力实施“赣出精品”工程,培育和推广一批影响力强的品牌,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江西制造”品牌。发挥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设施效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每年培育开发省级新产品300个左右。


(十二)大力推广“江西制造”产品。组织装备制造企业与应用领域供需对接、产品推广系列活动,促进制造企业、用户单位精准匹配。以场景为牵引、应用为导向,发布一批重点装备典型应用场景,激活市场需求。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的各项规定,鼓励国有企业、公办医疗卫生机构等提高采购首台(套)产品和服务比例。编制发布“赣出精品”、江西省新产品目录,组织开展供需协作对接活动,鼓励有色金属、石化、建材、钢铁等原材料类产业链与装备制造、消费品和电子信息等中后端应用类产业链供需协作,促进供需无缝对接。


五、实施产业链“千项技改万企升级”行动


(十三)推进1000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聚焦12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和各地细分产业链,省、市、县三级联动,每年推进实施1000个左右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打造一批技改扩能、转型升级示范引领项目,带动企业加快生产设备、用能设备更新升级。建立实施省级技术改造项目导向目录,每年储备3000个左右重点技改项目,推动一批项目列入国家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积极争取国家专项支持。建立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机制,针对重大技改项目的前期准备、开工建设、续建完工、竣工投产和达标达效等不同阶段实施全流程服务,推动项目加快建设。


(十四)推进10000家企业开展技术改造。以数字化改造为牵引,广泛动员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设备更新、工艺和流程优化、技术升级、产品创新迭代、生产运营管理数字化等全过程、各环节的技术改造转型工作,全面提升企业生产组织、制造加工、管理运营效率。选择若干细分产业链,鼓励链主和龙头骨干企业牵头,联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企业、机构和平台,围绕主导产品创新迭代、重大共性技术攻关、数据协同处理和赋能等,强化协作对接,开展产业链协同化改造,打造一批中央工厂、共享平台。


(十五)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开展产业链基础能力和竞争力调查评价,编制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和重点技术攻关清单、重点产品开发清单、企业培育清单等“一目录三清单”,鼓励企业围绕基础零部件和元器件、基础材料、工业基础软件、基础制造工艺及装备、产业技术基础等“五基”领域,组织实施联合攻关和产业化应用,每年实施一批产业基础再造重点项目、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项目。


六、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实施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纳入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一同部署推进、一同评估评价、一同督导考核。把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成效纳入各地高质量发展考核相关指标,作为各地项目资金安排和推荐申报国家、部委表彰激励的重要因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十七)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设备更新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落实国家税费减免有关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指导支持企业享受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以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税收优惠。充分发挥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撬动作用,支持实施技术改造、产业基础再造、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等优质重大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申报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补政策。


(十八)创新金融支持方式。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争取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央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支持。发挥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机制作用,鼓励金融机构根据重点产业链需求,制定出台针对性金融支持服务措施,创新融资产品,扩大对重点产业链优质企业的信贷支持,运用无还本续贷等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鼓励银行、担保、天使风投创投基金等机构合作,通过银行直贷、银担合作和投贷联动等多元化金融服务模式,为优质企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发放信用类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融资租赁贷款给予贴息。


(十九)发挥产业基金作用。发挥江西省现代产业引导基金引领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重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在江西省现代产业引导基金的框架下,推行“产业链+链主企业+产业基金”运作机制,鼓励链主企业牵头组建细分领域产业链基金。引导江西省科创基金积极投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二十)强化节约集约用地。鼓励企业开展“零增地”技改,在不改变工业用途的前提下,对零增地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所在厂区范围内容积率、厂房高度不再设定上限指标限制,绿地率指标由项目所在地的开发区实行总体统筹。对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在原用地范围内的“零增地”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增加建筑面积部分不再征收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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