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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禁用物质要求》标准升级 有助提升汽车绿色制造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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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6月20日 09: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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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博士网】近日,在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汽中心)主办的“2016车用材料技术国际研讨会”上,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高级工程师张铜柱等业内专家呼吁,将《汽车禁用物质要求》(以下简称《要求》)(GB/T30512-2014)由推荐标准向国家强制标准转变。
    近日,在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汽中心)主办的“2016车用材料技术国际研讨会”上,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高级工程师张铜柱等业内专家呼吁,将《汽车禁用物质要求》(以下简称《要求》)(GB/T30512-2014)由推荐标准向国家强制标准转变。专家们一致认为,《要求》的强制化有望提升我国汽车产业的绿色制造水平,同时也将进一步增强自主品牌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据了解,目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着手推动该标准由推荐标准向国家强制标准转变。
    
    根据2015年6月国家工信部发布的《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以下简称《管理要求》),今年1月1日起,针对M1类汽车(总座位数不超过9座的载客车辆)产品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然而,令人尴尬的是,《管理要求》所引用的国家标准却全部为推荐标准,不具备强制性。
    
    张铜柱表示,《要求》由推荐性标准向强制标准转变,一方面可以为《公告》管理提供法理支撑;另一方面汽车禁用物质涉及人身健康、生态环境安全等问题,制定强制性标准有一定必要性。
    
    记者了解到,我国汽车产品绿色认证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某些产品在未来出口环节可能会面临发达国家的技术壁垒,削弱我国汽车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众所周知,4年前我国自主品牌在海外市场遭遇“石棉门”,召回超过2.4万辆汽车,给当时的自主品牌一个沉重的打击。这个损失的造成,正是由于我国汽车有害物质禁用标准落后于发达国家。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数据资源中心回收利用数据部项目经理李龙辉介绍,欧盟与美国早在2000年就已加严了汽车资源利用率和汽车禁用物质的法规,比我国提早10余年,日、韩两国也在这一时期推出相应法令法规。国内目前现状相当于欧盟2010年到2013年的水平。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监管部一处有关负责人关钧文在会上指出,目前我国仍存在绿色认证的标准依据不统一、覆盖不全、指标交叉以及认证模式不一等问题。另外,标识复杂多样,市场标识度与采信度不高等,都是制约绿色产品发展的瓶颈。据悉,将通过开展国内外政策研究和制度标准的比对,本着统一实施、继承并行、循序渐进、合作开放的原则,围绕统一目录、统一标准、统一评价、统一标识的要求,将现有的环保、节能、节水、循环、再生等产品认证制度进行整合,统一产品的内涵和评价方法,建立一套系统科学、开放融合、指标先进、权威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标识和认证体系,健全覆盖研发、制造、消费、回收、处理、再利用等全过程的绿色产品保障制度。
    
    据了解,《要求》的修订工作目前仍处于研究阶段。对此,张铜柱表示:“2014年《要求》(GB/T30512-2014)发布实施之后,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经开展了标准修订的前期研究,其中一个方向是将推荐性标准转变为强制性标准;另一个方向是更新现有物质的豁免清单,目前的标准周期比较长,豁免清单也略显落后了;第三个方向是扩展有害物质管控范围,将石棉、多环芳烃和VOC纳入到强制标准中来。”另外,张铜柱还透露,根据目前的研究工作,未来修订的《要求》强制标准中,将会对汽车要求所有零部件不得检出或不得超出设定限值石棉含量,此外,强制标准中还将加入多环芳烃PAH和汽车材料挥发性有害物质(VOC)的限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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