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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电厂费用新政对铝行业利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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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1日 08: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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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规范燃煤自备电厂,尤为值得关注的是2015年11月、2018年3月以及2018年7月出台的政策。

  1中央政策沿革

  近几年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规范燃煤自备电厂,尤为值得关注的是2015年11月、2018年3月以及2018年7月出台的政策。

  2015年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是国家首次专门针对燃煤自备电厂制定政策。其中,政府明确提出要求燃煤自备电厂按规定承担国家依法合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与产业政策相符合的政策性交叉补贴以及公平承担发电企业社会责任等。具体来说,政府性基金包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农网还贷资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等。而政策性交叉补贴指电力企业按照政府的政策要求,对部分电力用户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由此产生的亏损通过提高其他电力用户价格产生的盈利或降低电力企业盈利水平来进行弥补。主要形式包括不同种类用户间的交叉补贴、不同电压等级间的交叉补贴等。系统备用费指的是拥有并网自备电厂的企业应与电网企业协商确定备用容量,并按约定的备用容量向电网企业支付系统备用费。

  2018年3月,《燃煤自备电厂规范建设和运行专项治理方案(征求意见稿)》下发,堪称史上最严燃煤电厂整治政策,虽然正式文件尚未出台,但国家的方向和意图已逐渐明确。这份文件指出:自备电厂应在2018年前足额缴纳和补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各级地方政府不得随意减免或选择性征收;以省为单位核定政策性交叉补贴水平,严格执行燃煤自备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

  2018年7月出台的《全面放开部分重点行业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实施方案》提出: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承担政策交叉性补贴。不过不同省份的具体金额不同。

  2地方政府具体措施

  地方政府政策对企业用电影响很大,具体体现在:对自备电厂企业的过网费、政府性基金、交叉补贴、自备电网的审批;对外购电企业的大用户直供电政策、外国电价等;环保核查限产以及不合规产能清查等方面。本文暂不涉及环保限产问题的讨论。

  各省由于情况不同,所以对政府性基金和政策性交叉补贴费用的具体金额,一定程度上有自主决定权,即不同省份具体规定的金额都不尽相同。其中,吉林省物价局于8月1日发布《关于第三批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自7月1日起,企业燃煤自备电厂每月要按自发自用电量缴纳政策性交叉补贴,征收标准为0.15元/千瓦时。这是国家发改委发布三批降电价措施以来,第一个省份真正落实要针对燃煤自备电厂征收高额交叉补贴。然而由于吉林省总装机容量仅有82万千瓦,不及全国的百分之一,所以影响其实是十分有限的。而自备电厂大省的山东省物价局于9月13日发布的《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自备电厂企业政策性交叉补贴标准:自备电厂企业政策性交叉补贴缴纳标准为每千瓦时0.1016元,缴纳金额按自发自用电量计算。2018年7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政策性交叉补贴标准暂按每千瓦时0.05元执行。

  3政策实施的可能性探讨

  今年政策在具体化上有突破:通过观察分析自备电力调控政策的历史变化,以往政策更多的是大方向,而新的政策在征收政府性基金和交叉补贴方面更加具体化,不仅明确了征收的主体,也有具体的金额,更具有可执行性。尤其山东省作为电解铝大省,可以起到一个非常好的政策示范性作用。虽然新疆、广西等省在最近出台的政策中亦有明确政府性基金的金额,但对于交叉补贴尚未出台具体的数额,后期仍需保持关注。

  实际落地执行力度还需要博弈:关于政府性基金补缴问题,《征求意见稿》提出企业需要将2016年起所欠缴的政府性基金在2018年缴清。假设一个100万吨规模的电解铝厂(80%自备电),政府性基金0.03元,吨电解铝耗电13500千瓦时,则这家电解铝厂需每年缴纳3.24亿元,如果这家企业在之前并未缴纳,在2018年则需要缴纳三年一共9.72亿元,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负担。因此,政府与企业之间应该仍有协商,但在2018年底前应该会出正式的文件。

  自备电厂新政影响分析

  1成本抬高,大幅降低自备电优势

  新政策出台提高了自备电产的成本,成本优势大幅减少。根据山东最新的的政策,我们可以看到,按照2020年以后的政府性基金和交叉补贴来计算,最新的自备厂成本在0.5元/度,与大工业用电仅差5分钱不到,节省成本628元/吨电解铝,成本优势大幅减弱。

  预计政策出台会抬升电解铝成本1355元/吨。如果本次政策落地,预计各省自备电厂会增加成本0.126-0.178元/度电,对应增加电解铝成本1701-2406元/吨。我们对各省进行一个敏感性分析,设定全国自备电厂统一增加成本0.15元/度电,根据各个省份的自备电厂装机占比情况来折算成本增加量,可以看到平均成本抬升了1355元。

  2刺激电解铝价格上涨

  成本增加会传导到价格,推动价格中枢上升。假设政策落地,那么大部分地区的电解铝价格无法覆盖成本,长期来看电解铝企业成本的增加势必会传导到价格,电解铝价格会随成本中枢的上移有所提升。那么自发电比例小的企业受到政策影响较小,将会受益于这一波成本推动的价格上涨。

  3利好水电铝企业

  新政策由于增加了自备电厂发电的成本,使得电解铝的成本上升从而刺激了电解铝的价格的上涨。而水电铝企业多用外购电,基本不受自备电整顿政策的影响,所以可以完全享受电解铝价格上升得到的这部分利润。

  为了有一个更加直观、具体化的体现,以神火股份为例,探究水电铝由于新政策得到的优势。神火股份目前拥有自备电装机容量2270MW,其中河南本部870MW,新疆神火1400MW。河南本部地区和新疆地区发电量各44.21和88.34亿千瓦时,2018年4月公司发布公告称,将其河南本部地区搬到云南,建设云南绿色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而经云南省发改委协调,云南电网公司、相关发电企业承诺将确保为公司本次投资项目提供优惠电价。

  云南省水电资源丰富,现有电力总装机能力近9,000万千瓦,93%为水电,而且还有两个单体千万装机的水电机组近两年要投运。由于当地电力需求不足,机组发电负荷不能得到有效利用,目前年弃水电量近300亿度。经云南省发改委协调,云南电网公司、相关发电企业承诺将确保为公司本次投资项目提供优惠电价。在每期项目建设期及投产后5年内的实际用电含税电价不高于0.25元/KWH(上网电价0.13元/KWH+过网费0.12元/KWH),第六年以后,实际用电含税电价在0.25元/KWH基础上每年增加0.012元/KWH,直至0.3元/KWH封顶。铝加工项目用电电价(含上网电价和过网费)不超过0.20元/KWH。

  假设新疆地区的发电成本不变,新政前河南本部的发电成本0.43元/千瓦时,新政后如果本部还是在河南地区,那么发电成本将至少增加0.0321元/千瓦时的政府性基金(交叉补贴政策尚未出台),按吨铝耗电13500度来算,电力成本将会增加433.35元/吨。但是由于神火股份已搬迁至云南地区,所以将按照云南省给予的一个优惠电价。此时,公司本部的发电成本反而会降低2430元/吨。

  4有助于行业去产能和产业升级

  从行业角度来看,新政策有利于消除行业内电价不平等导致的成本不平等的情况,可以更好地规范电解铝行业,有助于淘汰高能耗高排放的落后产能,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产能的过度扩张,有助于电解铝行业去产能和产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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