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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今年新建民用建筑 “覆绿”将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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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1日 08: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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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提出在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今年新建绿色建筑面积占比力争达到50%以上,到2020年则将达到70%的占比。

  8月30日,记者从惠州市住建局获悉,该局组织编制的《惠州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草案)》(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公示征求社会意见。《规划》提出,惠州在“十三五”期间,将实现新建成绿色建筑总面积达到1500万平方米以上,二星级或二星级以上高星级的绿色建筑项目达到20个以上,总建筑面积达500万平方米。

  具体到建设目标,《规划》提出在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今年新建绿色建筑面积占比力争达到50%以上,到2020年则将达到70%的占比。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一系列举措推动绿色建筑及绿色产业的发展,切实带来城市绿色建筑的扩面提质,不断提升建筑人居环境,逐步将惠州打造成广东省绿色建筑因地制宜建设示范,国内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提质发展标杆及国际绿色宜居城市。

  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提升建筑人居环境

  继两年前取得绿色建筑一星标识评价权限,惠州绿色建筑工作不断取得发展。截至当前,全市共举行15批绿色建筑评审会,通过国家、省、市级评审会议取得标识的项目201个,建筑面积1955万平方米。

  前不久,为鼓励更多企业参与到绿色节能建筑中,惠州发布了《惠州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再加上此前发布绿色建筑嘉奖办法,绿色节能建筑嘉奖机制逐步完善。

  “发展绿色建筑,就是希望通过节约资源,实现建筑碳排放总量尽早达峰,改善建筑室内外环境,实现建筑、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结合既有工作基础,该局将不断完善惠州绿色建筑发展模式。而《规划》的出台无疑将有效推动绿色建筑有序、健康发展。“不同于此前的分项管理办法,规划在系统上对工作进行了完善梳理。”该负责人说。

  记者注意到,《规划》划定范围包括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的辖区范围,土地面积11346平方公里。其中,惠州市绿色建筑重点实施范围为惠州市区与县城区域。

  具体到发展方向,规划提出将进一步提高建筑绿色化水平,提升建筑能效,稳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逐步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提升建筑工业化水平,绿色建材广泛应用,农村建筑节能实现新突破,建设海绵城市,形成有效推进城乡建设全领域和全过程的绿色建设与发展模式,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能级。

  “通过这些举措,最终不断提升建筑人居环境,打造成广东省绿色建筑因地制宜建设示范,国内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提质发展标杆及国际绿色宜居城市。”该负责人说。

  到2020年新建民用建筑超七成为绿色建筑

  结合各发展阶段,记者注意到,《规划》均提出不同的目标,针对近远期设置各自发展目标。

  《规划》介绍,在近期,2018年,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城镇民用建筑新建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力争达到50%。至2020年力争达到70%。

  除了在扩面工作上提出要求,在提质环节也作出设定。要求在“十三五”期间,实现新建绿色建筑总面积达1500万平方米,其中高星级(二星级或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项目达到20个以上,总建筑面积达500万平方米;创建一批运行标识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面积力争达到40万平方米。

  “将绿色建筑标准纳入竣工验收,有效推动企业按照这一标准实施。随着工作的深入,既有的建筑如何实现节能改造,如何实现‘覆绿’也值得关注。”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规划》对此指出,在“十三五”期间,惠州将实现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面积达到25万—30万平方米,打造一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程。同时完成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达120万—15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规模15兆瓦。

  进入到规划远期,到2035年,《规划》要求全市全面实施绿色建筑验收、并进行绿色运营,实现新建建筑品质显著提高。此外,既有建筑改造应满足按绿色建筑改造要求,普及绿色社区普及,完善城市绿色基础设施。

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提升建筑人居环境

  提高绿色建筑星级和完善项目运行将成为工作重点

  “通过完善绿色建筑工作机制,当前惠州的建筑企业和市民都开始有了绿色建筑意识,但绿色建筑等级和效能的发挥仍属于初级阶段。”市住建局总建筑师游京樊在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及绿色建筑的形势坦言,当前绿色建筑扩面的工作已经基本实现,未来工作的重点主要是提高绿色建筑等级,让绿色节能建筑切实发挥应有的社会效能。“让市民切实感受到绿色建筑的便利。”

  《规划》对此予以完善,提出新建建筑实施绿色建筑量质齐升行动。计划在提高建筑水平和完善运行标识方面不断发力。规划介绍,全市将形成一个绿色建筑发展核心、两个绿色建筑绿色发展引领、三轴三特色发展区及一个发展引导区的绿色建筑发展空间结构。

  延伸到实施举措,《规划》要求在惠城绿色建筑发展核心区着力提升绿色建筑性能,形成宜居绿色建筑示范区。并在“十三五”期间完成绿色建筑面积375万平方米,运行标识项目10万平方米。

  而大亚湾滨海高效绿色建筑发展引领区、潼湖生态智慧绿色建筑发展示范发展引领区,则要求分别在“十三五”期间完成绿色建筑面积270万平方米和180万平方米,运行标识项目7万平方米和5万平方米。

  具体到绿色建筑星级水平的提高,《规划》也将划定示范新区予以规范。要求在江北新城、金山湖地区、潼湖智慧生态城、大亚湾行政商务区,以及东江沿岸和西枝江城市区域沿岸及罗浮山片区等区域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都应满足二星级或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此外,在去年要求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需按照二星级及以上标准设计建设的基础上,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居住小区均应按照二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

  既有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将稳步推进

  记者注意到,除了在新建建筑规范层面发力,针对既有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工作也将在《规划》中得到稳步展开。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在近期就将全面开展既有建筑的现状调研,统计既有建筑的面积比例、建筑质量、能耗水平、实用特点及存在问题等,一方面是对建筑情况进行深度的摸底,另一方面也作为后期针对各种类型不一的建筑完善节能改造方式和进程的基础。

  “很多人认为绿色建筑改造就是要大修大改,工程量很大,但其实并不是如此,完善廊道通风,改善慢行体系等能够让人生活更加便利和舒适其实就是绿色建筑。”该负责人介绍,未来惠州将把老城区和仲恺潼侨镇打造成绿色化改造示范区,开展老旧小区的绿色化改造工作。

  《规划》以水东街二期改造工程作为既有街区绿色改造为例,未来将针对水东街现状建筑情况,采用保留、恢复、织补等方式整体更新改造。同时优化空间布局、通风廊道,完善区域内的通风条件和风场环境。此外还将合理设置地下停车场与机械停车场,改造保留具有历史文化风味的骑楼,既节约集约用地,也有效实现绿色宜居惠民。

  与此同时,《规划》对于拆建项目则提出刚性要求。明确对于“三旧”改造项目、城市更新重点区域和棚户区改造区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涉及用地性质改变的按照新建建筑标准。同时要求改造后项目对于完善城市功能、改善沿街沿江风貌,建设宜居区域宜居环境都需带来明显的提升。

  此外,为推动《规划》的有效实施,市住建局还提出了有效的奖惩机制。拟结合现有建筑报建及监管制度,及“十三五”惠州市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将绿色建筑发展的相关要求纳入其中,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土地规划、土地出让、立项、设计审查、建设和监管,完善绿色建筑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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